甘孜日報 2024年10月21日
本網(wǎng)訊 為貫徹落實(shí)國家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強化生育保險制度保障功能,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州將全面實(shí)行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保障待遇新標準,兩項新標準較現行標準均有大幅提高。
新增產(chǎn)前檢查定額補助。職工參保人員產(chǎn)前檢查最高可享受1000元補助;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產(chǎn)前檢查最高可享受700元補助。
終止妊娠政策有調整。職工參保人員終止妊娠的由原來(lái)7月以上終止妊娠的調整為4個(gè)月以上終止妊娠就可最高享受2000元醫療費待遇,新增剖宮產(chǎn)增加1000元;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新增終止妊娠的最高可享受1200元醫療費待遇(剖宮產(chǎn)增加1000元)。
住院分娩待遇有提高。將生育醫療費用按照普通住院政策執行調整為限額支付,超限額部分按相關(guān)規定報銷(xiāo)。職工參保人員順產(chǎn)及難產(chǎn)(含剖宮產(chǎn))的最高可享受6000元限額標準,生育醫療費待遇較之前提高3.61%;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順產(chǎn)及難產(chǎn)(含剖宮產(chǎn))的最高可享受4000元限額標準,生育醫療費待遇較之前提高9.46%。
澤仁卓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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