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6月14日
●為什么要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無償獻血是敬佑生命、救死扶傷、互助互愛、無私奉獻精神的具體表現。生命離不開血液,輸血是搶救危重病人的一種特殊醫(yī)療措施,目前尚無人體血液的替代品,臨床用血只能完全依靠健康人體捐獻。在我國實行無償獻血制度以前,臨床用血大多來自有償獻血,也就是所謂的“賣血”。賣血者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往往弄虛作假,隱瞞病史,冒名頂替,在短時間內重復多次賣血,不旦不利于保證醫(yī)療用血質量,而且也損害了賣血者自身的健康。因此,只有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堅決制止和打擊血液買賣行為,才能保證醫(yī)療用血的質量,遏制經血傳播疾病,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適量獻血會影響身體健康嗎?
正常人體血液總量約占體重的8%,一個50公斤體重的成年人,約有血液總量4000毫升。平時,這4000毫升血液有80%約3200毫升參與血液循環(huán),另有20%約800毫升儲存在肝臟、脾臟等器官中不參與血液循環(huán)。當人體從事劇烈活動或失血時,儲存在肝臟、脾臟等器官中的血液才參與血液循環(huán),以維持人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次獻血200—400毫升,只占全身血液總量的5%—10%,是不會影響人體正常生理功能和身體健康的,這就是所謂的“適量獻血”。適量獻血不旦不會影響身體健康,而且還對人體有一定的益處。如血液本身就具有正常的新陳代謝能力,獻血能夠促進新陳代謝,增強人體免疫力;現代醫(yī)學實踐證明,適量獻血能夠防止動脈硬化,減少心腦血管病的發(fā)生率等。過去那些在短時間內重復多次的賣血行為,才會影響人體正常生理功能和身體健康,也會影響血液的質量,這種行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所明令禁止的。
●為什么要避免有血緣關系的親屬間輸血?
在醫(yī)療用血過程中,有人認為給病人輸注有血緣關系親屬(血親)的血液比輸注沒有血緣關系的血液更安全,事實上這個觀念是錯誤的。血親間輸血后,發(fā)生“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的危險性比非血親間輸血要大得多,血緣關系越近,發(fā)生率越高,尤其是一級親屬,即父母與子女之間,TA-GVHD發(fā)生率高達10—20倍。簡單的說,TA-GVHD就是供血者體內具有免疫活性的淋巴細胞,在受血者體內遷移、增殖,反客為主,排斥受血者的免疫系統(tǒng)、器官和組織,導致血細胞減少、肝功能嚴重損害、皮膚黏膜大面積皮疹或大泡。TA-GVHD一旦發(fā)生,沒有特殊的治療方法,死亡率高達90%以上。因此,臨床輸血要避免使用血親的血液,血親獻血后應由血站調劑非血親的血液使用。
●無償獻血,為什么臨床用血還要交費?
我國實行的是無償獻血制度,醫(yī)療用血均來自于愛心人士的無償捐獻,臨床用血時,對于血液本身來說,是沒有收費的。那么患者用血時交納的又是什么費用呢?《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guī)定“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一袋血液,從獻血準備開始,會經過征詢、初篩、采集、檢驗、分離、制備、儲存、質控、運輸等環(huán)節(jié),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會產生直接和間接成本,患者臨床用血交納的就是這部分費用。根據《獻血法》規(guī)定“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目前,臨床用血收費低于血液“生產”各環(huán)節(jié)的成本費,政府財政對血液核酸檢測給予了預算補貼。
●我省對獻血者及其直系親屬用血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四川省公民獻血條例(修正)》規(guī)定“無償獻血的公民本人臨床需要用血時,憑無償獻血證書和身份證明享有下列優(yōu)惠:(一)獻血之日起三年內可無償享用獻血量三倍的醫(yī)療用血;(二)獻血三年后無償享用獻血量等量的醫(yī)療用血;(三)累計獻血量超過800毫升的,終身無償享用無限量醫(yī)療用血。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無償享用獻血量等量的醫(yī)療用血。
●無償獻血者如何辦理醫(yī)療用血費返還手續(xù)?
在甘孜州中心血站和省內各血站獻血的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持以下證件于工作日到甘孜州中心血站或省內其他血站都可辦理醫(yī)療用血費返還:(一)《無償獻血證》;(二)有效身份證明;(三)醫(yī)院的醫(yī)療用血收費收據;(四)能證明雙方是直系親屬的證明文件(如戶口或派出所、工作單位、街道出具的證明)。
(本期宣傳由州衛(wèi)計委 州獻血辦 州紅十字會 州人民醫(yī)院 州中心血站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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