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12月01日
本網(wǎng)訊(何秋娟)近日,從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cháng)出發(fā),康定市法院運用訴前調解成功調解了一起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糾紛案。
原告、被告于2016年離婚,并協(xié)議由男方扶養一雙兒女。現因男方承擔有銀行貸款生活壓力較大,女方擔心孩子受苦,便訴至法院請求變更監護權。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子女的負面影響,康定市法院通過(guò)對雙方當事人進(jìn)行深入的法制、道德教育和思想疏導,為他們分析變更撫養權的利弊,提供有利于兒女成長(cháng)的調解方案,以合法自愿的方式進(jìn)行耐心細致的訴前調解,最終促成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
此類(lèi)案件涉及父母和子女三方的身份權利,處理不當將對未成年子女造成嚴重的二次傷害。近年來(lái),該院將訴前調解機制引入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有效避免了當事人纏訟和訴累,有利于結案后當事人對法院裁決的自覺(jué)履行和孩子的健康成長(cháng),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huì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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